7月9日,米哈游法务部发文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5起通过侵权假冒破坏公平竞争的典型案例中,由米哈游发起维权的“侵犯《原神》注册商标专用权卡牌案”入选其中。
据了解,米哈游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徐汇区古美路某地存在制售《原神》侵权卡牌的违法行为。侵权人方某某组织设计、生产、销售的涉案产品,非法使用了“原神”“GENSHIN IMPACT”“枫原万叶”等米哈游注册商标。接到举报后,徐汇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对该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在工作人员电脑中发现侵权卡牌设计底稿,并查获侵权卡牌成品。
调查显示,自2023年6月起至案发,方某某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于上海市组织设计侵权卡牌底稿,在浙江省义乌市组织生产制作侵权卡牌产品4031盒(共计11.1万余包),并通过电商平台店铺销售,违法经营额达14.3万余元。此外,上海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明知方某某的行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情况下,仍为其设计涉案侵权产品,构成为侵犯他人商标权提供便利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方某某的行为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徐汇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以违法经营额3倍的罚款,共计42.9万余元。
同时,上海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因提供便利的行为同样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依法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以违法经营额1倍的罚款14.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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