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9岁的小李专程前往宁波市天一公证处,提出了办理遗嘱公证的申请。不同于多数立遗嘱者的境遇,小李并非遭遇意外或身患重病,相反,他的婚期就定在今年5月,正是好事将近的时刻。

小李的这一决定,源于名下一套价值400多万元的房产。据了解,这套房产为全款购置,而购房资金几乎是小李父母和祖辈倾尽所有积蓄凑齐的,对整个家庭来说意义非凡。
“没人能预料到明天会发生什么,提前立好遗嘱,就是为了防患于未然。”小李道出了自己的初衷,他表示,自己目前还没有孩子,万一将来遭遇意外,希望能确保这套房产全部归父母所有,以此回报家人的付出。

负责办理公证的工作人员介绍,年轻人立遗嘱的情况中,结婚前后办理是比较典型的场景,且遗嘱内容大多与父母出资购置的房产相关。值得一提的是,这种情况下,往往不只是子女会立遗嘱,父母也会同步立下遗嘱,形成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双向遗嘱”,更好地保障家庭财产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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