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岁的万某因上班时冲调奶茶,竟被公司单方解除聘用关系。这份突如其来的辞退令她又气又寒,决心为自己讨个公道。
万某在湖北京山市一家企业任职四年,期间公司始终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5年3月,公司以“工作期间饮用奶茶”为由将其辞退,万某随即向劳动仲裁部门递交申请,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等共计1.7万余元。

案件经裁调联动机制移交至京山市综治中心后,专职调解员程业霞第一时间开展核查。调查后发现,涉事企业实为一家仅5名员工的小型便利店,所谓“喝奶茶违规”不过是企业因经营承压,想变相裁员找的借口。
针对这类小微企业常见的用工不规范问题,调解员并未直接作出裁决,而是采用“背对背”沟通模式推进化解。一方面,向企业负责人宣讲劳动法规,明确即便确需裁员,也必须遵循法定流程、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向万某说明法律边界——工作满一年未签合同即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部分诉求难以完全得到支持。
法理与情理的双重疏导下,双方立场逐渐松动。公司坦诚经营陷入困境,愿意依法支付补偿;万某也主动调低诉求预期,同意接受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并当场履行:公司向万某支付经济补偿金,万某撤回仲裁申请,双方正式解除劳动关系。
“调解员特别有耐心,把道理讲得很透,我心里的火气也消了,补偿金当场就拿到手,特别满意。”万某在事后回访中说道。

京山市综治中心主任邓志安表示,这类劳动争议涉案金额虽小,却关乎劳动者切身利益与企业用工规范,意义重大。快速高效的调解不仅能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还能降低双方维权成本,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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